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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鼓励

发布时间:2014/9/3 0:00:00   浏览次数:1679
    为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山东省科技厅、山东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近日出台《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操作规范、贴息和评估补助、创新金融服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等方面的内容。
   《暂行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负责为以知识产权出质进行融资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建立快速认定、核实、审批、放贷渠道,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贷程序。金融机构应合理设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期限和利率,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打包推荐的批量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应比照同类单项业务的利率给予优惠。
  针对小微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问题,金融机构可通过政府设立的产权交易平台等渠道发布质押的知识产权处置公告,依法以该知识产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知识产权所获价款优先偿还所欠债务,也可协议转让或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处置质押的知识产权。《暂行办法》还鼓励各市设立相应扶持资金,山东省市两级共同扶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