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CCQ18003-B 五莲县许孟镇宋家庄子村山场、土地经营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公示时间 | ||||
WNCCQ18003-B | 五莲县许孟镇宋家庄子村山场、土地经营权 | 2018年10月1日至 2018年10月7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许孟镇宋家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 ||||
住 址 | 五莲县许孟镇宋家庄子村 | |||||
转让标的(1) 基本情况 | 土 地 明 细 | 标的四至 | 东南至登山路(东西路)已北,西北以东西沟为界向西至Y型路10米向北以界石为界。东北起吕街路,西至西坡界点,西北至水库北坡东西路延伸到移动塔。南至东西沟沟底界石为界。 | |||
坐落 | 五莲县许孟镇宋家庄子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面积 | 山场面积143亩,周边土地面积81.3507亩 | |||||
标 的 简 介 | 承包期限为30年,2013年3月1日至 2043年2月28日,共计30年。如因本轮土地承包期30年到期,后遇到国家政策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双方再做补充性协商条款。 | |||||
重大事项 披露 | 此转让行为已经许孟镇宋家庄子村委审核村委审核、乡镇政府批示,同意在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若无异议,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将为受让方发放《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若有异议,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中心。 | |||||
转让标的(2) 基本情况 | 标 的 明 细 | 标的四至 | 东南起吕街路水泥桥,西至西坡沟底,东北至登山路(东西大路)向西延伸至东西沟底,以界石。沟底为界,西北至Y型路向西10米北拐向北延伸至崖头。以界石为界。最南面东西土路以北荒山,其中(1)不包括郑泽鹏山场,山场北东西63.5米,南东西47米,东南北35米,西南北38米,约3.5亩。(2)不包括周坤山场,北边东西26.3米,南东西38.5米,东南北54.5米,西南北44米,约2.7亩,周边有界石柱为证。以上两户山场除外。 | |||
坐落 | 五莲县许孟镇宋家庄子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面积 | 山场面积47亩,周边土地面积43.4493亩。 | |||||
标的简介 | 承包期限为30年,2013年3月1日至 2043年2月28日,共计30年。如因本轮土地承包期30年到期,后遇到国家政策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双方再做补充性协商条款。 | |||||
重大事项 披露 | 此转让行为已经许孟镇宋家庄子村委审核村委审核、乡镇政府批示,同意在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若无异议,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将为受让方发放《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若有异议,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中心。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受让方自然人王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公示时间 | 七 天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邱女士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6156968 | ||||
传真 | 0633-61569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