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所属在建日照科技职业学院EPC项目涉及砂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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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所属在建日照科技职业学院EPC项目涉及砂土处置
起始日期 2024/7/3 9:00:00 期满日期 2024/7/11 17:00:00
所属乡镇不限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资产项目编号WSWZC24143H
挂牌价格90万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24143H

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所属在建日照科技职业学院EPC项目涉及砂土处置

100.00万元

90.00万元

20240703日至20240711   


转让方

基本情况

   

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五莲县城文化路11号

机构类型

机关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所属在建日照科技职业学院EPC项目涉及砂土处置

所在地

五征大道以北,临沂北路以东,白鹭湾路以西

标的明细

序号

名称

外运方量(

单价/m³

金额(元)

资产位置

备注

1

砂土

100000.00

10.00

1000000.00

五征大道以北,临沂北路以东,白鹭湾路以西

受让方按照测绘范围、深度与数量进行开挖,并自行承担采挖、装卸、运输、环保、道路清洁等一切相关费用。

合计

1000000.00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具体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2024】第24号评估报告。

标的简介

该项目资产位于五征大道以北,临沂北路以东,白鹭湾路以西,共计处100000.00m³,单价10.00元/m³。

重大事项披露

1、该批资产应严格按照评估报告及测绘报告数量处置见

20240703638555926829599760.doc


2、受让方按照测绘范围、深度与数量进行开挖,并自行承担采挖、装卸、运输、环保、道路清洁等一切相关费用。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所属在建日照科技职业学院EPC项目涉及砂土处置以不低于90.00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4331

评估结果

100.00万元

备案单位

五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资产应严格按照评估报告数量处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承担。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须报告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更新和更换,更新和更换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保证施工及资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环保要求及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运输车辆须具有运输资质等),且自行承担资产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及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协调场地内道路使用等协调事宜。

5、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政策执行。

6、意向受让方须在45日内将资产运输完毕(其中,中间节点指定范围内5万m³土石方须在20日内完成清运),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如超过规定时间(含中间节点)未完成清运的,转让方无偿收回剩余砂土并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7、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缴纳验收保证金按成交价格的10%取整收取(不低于1万元),由转让方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现场测绘清算,根据现场测绘结果查验无误后,验收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提醒告知:受让方中标后,在项目现场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及交底进行施工,并自行负责场地出入口及内部道路沿路、施工范围现场及周边安全管理及看护,一切进入上述范围人员、机械设备、车辆等均视为受让方所属,如出现超范围超高程开挖、偷挖盗采等情况发生,均视为受让方违约,除扣除全部验收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剩余土石方款全部扣除不予退还,并需赔偿相关方一切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0、退场要求:受让方完成转让方指定挖运任务后或因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被转让方、建设方通知要求退场的,受让方接退场通知后2日内须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机械设备、车辆等一切人员物资的退场工作,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全部验收保证金,遗留机械、设备等视为放弃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进行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在后续经营和销售过程中应依法依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

2、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以公户缴纳为准,不接受个人缴纳。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大于挂牌价值)。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支付能力证明(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余额等,金额需高于挂牌价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0711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不少于7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

90.00万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633-6156969                   

0633-615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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