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许孟镇磨石岭水库10年期承包经营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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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五莲县许孟镇磨石岭水库10年期承包经营权转让
起始日期 2024/7/25 10:00:00 期满日期 2024/8/2 17:00:00
所属乡镇许孟镇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其他资产项目编号WSWZC24187
挂牌价格16.35万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24187

五莲县许孟镇磨石岭水库10年期承包经营转让

1.635万元/年

16.35万元/10年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2   


转让方

基本情况

   

五莲县许孟镇人民政府

   

五莲县许孟镇驻地

机构类型

机关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许孟镇磨石岭水库10年期承包经营转让

所在地

五莲县许孟镇磨石岭村东北,汉福路西侧

标的简介

该标的位于位于五莲县许孟镇磨石岭村东北,汉福路西侧,水利部注册证号:37112150059-A5,库面约64.5亩,总库容10万立方米,坝高12米,规模为小(2)型,拟转出期限为10年。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水利局、五莲县许孟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许孟镇磨石岭水库10年期承包经营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16.35万元/10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20日

评估结果

1.635万元/年

备案单位

五莲县许孟镇人民政府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35万元/10年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标的租赁期为10年。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对该标的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设置妨碍水库行洪的物体和建筑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向水库倾倒、堆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渣土等废弃物污染水体或破坏生态环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从事影响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等活动。在周围明显处须安放警示牌,禁止踏冰或到水库洗澡;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养殖(禁止投料、网箱养殖),未经转让方批准不得对水库投放外来物种。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拍卖、转让、租赁该库区水面养殖权。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使用期间,水、电、日常运行维护费等各种费用自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向转让方同时缴纳交易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合同到期后,未在合同期限内违约,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1、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享有优先受让权,意向受让方为原租赁户报名时须提供与转让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万元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82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7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

16.35万元/10年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方式

0633-533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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