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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原社区超市3年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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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原社区超市3年期使用权
所属乡镇洪凝街道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不限项目编号WNCCQ24047
当前价格26.4万元保证金3万元
开始日期2024/9/10 9:00:00截止日期2024/9/19 17:00:00 (已过期)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NCCQ24047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原社区超市3年期使用权

26.4万元

26.4万元

2024910日至

2024919

转让方

基本情况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原社区超市3年期使用权

所在地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

标的明细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

权属性质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标的分类

□动产      ■不动产

原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标的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原社区超市房屋面积约409.6平方米。已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洪凝街道办事处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准单位

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原社区超市3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估价依据

估价依据

五莲县洪凝街道许家庄居理事会议、党员大会和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

估价基准日

2024830

估价结果(万元)

26.4

备案单位

五莲县农业农村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4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严禁从事养殖或有污染、噪音的行业,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进行房屋修缮、院落整理,消除安全隐患,且受让方在房屋修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标的内设施,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意向受让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金额(万元)

3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91916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账号:37001717008050161493)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动态报价平台(www.wlzhcq.com);报价时间:20249109时至20249月2010时后为定时报价(7个工作日);202492010时后为连续报价,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隋经理

联系方式

电话

0633-533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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