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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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泰安市泰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所属乡镇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股权项目编号SDZR240090
挂牌价格0.0001截至日期2024/10/12 17:00:00 (已过期)

项目简介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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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泰安市泰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SDZR240090)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泰安市泰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楼德镇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1-103所在地区山东省 - 泰安市
法定代表人邢鑫成立日期2024-05-22
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节能管理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职工人数--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0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泰安市泰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1
2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
3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9
4泰安惠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业务无法提供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
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4-07-3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000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
审计机构泰安华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4-07-3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000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泰安天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泰安市泰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4-08-26
评估基准日2024-07-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评估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0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0元人民币。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泰安市泰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武启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1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5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山东省 泰安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泰安市泰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泰安市泰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泰安市泰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泰安市泰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即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51%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交纳金额(万元)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信息公告期20 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李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3-615697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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