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612项目标题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 ||
所属乡镇 | 潮河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林地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WXZCQ25068 |
当前价格 | 2.1万元 | 保证金 | 0.6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5/3/7 9:00:00 | 截止日期 | 2025/3/17 17:00:00 (已过期)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5068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 2.1万元 | 2.1万元 | 2025年3月7日至 2025年3月17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 | |||||
标的明细 | 坐 落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 | ||||
权属性质 |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 |||||
标的分类 | ■□动产 □不动产 | |||||
原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标的位于潮河镇王家窑村南,共分为4个标的,整体打包出租,详情见
,共约20.5亩地,出租期限为10年。已通过合作社确认,潮河镇人民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
估价依据 | 估价依据 |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党员大会。 | ||||
估价基准日 | 2025年2月17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2.1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 1、意向受让方于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意向受让方不得人为采挖土石、破坏生态坏境,须保护现有房屋及林地;标的用于种植树木,树木与基本农田间隔8米以外方可种植; 3、意向受让方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满,意向受让方须清理地面所有付着物,房屋保持原貌并无偿返还; 5、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位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金额(万元) | 0.6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3月17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账号:3700 1717 0080 5016 1493)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动态报价平台(www.wlxzhcqjyzx.com);报价时间:2025年3月7日9时至2025年3月18日10时为定时报价(7个工作日);2025年3月18日10时后为连续报价,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隋经理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5336689 |
标的图片
- 尚未添加图集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