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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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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所属乡镇潮河镇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林地使用权项目编号WXZCQ25068
当前价格2.1万元保证金0.6万元
开始日期2025/3/7 9:00:00截止日期2025/3/17 17:00:00 (已过期)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5068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2.1万元

2.1万元

 202537日至

  2025年317

转让方

基本情况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

所在地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

标的明细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

权属性质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标的分类

 动产     □不动产

原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标的位于潮河镇王家窑村南,共分为4个标的,整体打包出租,详情见

20250307638769447541309888.doc

共约20.5亩地,出租期限为10年。已通过合作社确认,潮河镇人民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准单位

五莲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村所属林地10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估价依据

估价依据

五莲县潮河镇王家窑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党员大会。

估价基准日

2025217

估价结果(万元)

2.1

备案单位

五莲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于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意向受让方不得人为采挖土石破坏生态坏境,须保护现有房屋及林标的用于种植树木,树木与基本农田间隔8以外方可种植;

3、意向受让方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满,意向受让方须清理地面所有付着物,房屋保持原貌并无偿返还;

5、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位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金额(万元)

0.6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317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账号:3700 1717 0080 5016 1493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动态报价平台(www.wlxzhcqjyzx.com);报价时间:2025379时至202531810时为定时报价(7个工作日);202531810时后为连续报价,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隋经理

联系方式

电话

0633-533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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