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3处板栗园7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86项目标题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3处板栗园7年期经营权 | ||
所属乡镇 | 街头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林地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WXZCQ25133 |
当前价格 | 1.05万元 | 保证金 | 0.29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5/5/7 8:00:00 | 截止日期 | 2025/5/15 17:30:00 (3天5时17分49秒) |
项目简介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5133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3处板栗园7年期经营权 | 1.05万元 | 1.05万元 |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5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3处板栗园7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标段一:位于西山顶,约10.9亩,板栗树约170棵,每年200元,7年共计1400元,东至:水泥路,南至:厉军明地,西至:北西峪村界,北至:董衍涛地 标段二:位于西山顶,约17.79亩,板栗树约420棵,每年800元,7年共计5600元,东至:水泥路,南至:厉军明地,西至:北西峪村界,北至:董华地 标段三:位于西坡,约12亩,板栗树约280棵,每年500元,7年共计3500元,东至:水屯,南至:董书正地,西至:路,北至:水渠 | |||||
坐落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板栗园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3处标的位于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拟转出面积约为40.69亩,交通方便,拟转出期限为7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街头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3处板栗园7年期经营权,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街头镇董家庄村理事会、党员大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 | |||||
估价日期 | 2025年4月10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1.05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承包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承包期间,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人为采挖土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党委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3、承包期间,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5、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标段一0.04万元,标段二0.15万元,标段三0.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5年5月15日前交至董家庄村。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电话 | 0633-2956717 | ||||||
地址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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