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土地20亩及看护房6间2年9个月期经营权
围观数:68| 项目标题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土地20亩及看护房6间2年9个月期经营权 | ||
| 所属乡镇 | 街头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土地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WXZCQ26071 |
| 当前价格 | 3.3万元 | 保证金 | 0.3万元 |
| 开始日期 | 2026/3/11 8:00:00 | 截止日期 | 2026/3/19 17:00:00 (4天13时45分53秒) |
项目简介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6071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土地20亩及看护房6间2年9个月期经营权 | 3.3万元 | 3.3万元 | 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9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土地20亩及看护房6间2年9个月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水沟 | |||||
南至:陈维国土地 | |||||||
西至:水沟 | |||||||
北至:路 | |||||||
坐落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建设用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拟转出土地面积为20亩共计30000元,看护房6间共计3000元,交通方便,拟转出期限为2年9个月。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街头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土地20亩及看护房6间2年9个月期经营权,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理事会、党员大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 | |||||
估价日期 | 2026年2月12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3.3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承包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承包期间,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人为采挖土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党委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3、承包期间,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严禁从事养殖或有污染、噪音的行业; 5、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进行房屋修缮、院落整理,消除安全隐患,且受让方在房屋修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标的内设施,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7、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9、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3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6年3月19日17:00前交至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五莲县街头镇北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帐号:2630042814205000011573 ;开户银行: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头支行)。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电话 | 0633-2956717 | ||||||
地址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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