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塘坝9.5亩5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44| 项目标题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塘坝9.5亩5年期经营权 | ||
| 所属乡镇 | 街头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不限 | 项目编号 | WXZCQ26396 |
| 当前价格 | 0.5万元 | 保证金 | 0.1万元 |
| 开始日期 | 2026/10/23 8:00:00 | 截止日期 | 2026/11/2 17:00:00 (10天0时55分0秒)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6396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塘坝9.5亩5年期经营权 | 0.5万元 | 0.5万元 | 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集体经济组织 | ||||
住址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塘坝9.5亩5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张传富土地 | ||||
南至:坝上路 | ||||||
西至:于同明地 | ||||||
北至:于同全地 | ||||||
坐落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拟转出面积约为9.5亩,交通方便,拟转出期限为5年。已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街头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塘坝9.5亩5年期经营权,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理事会、党员大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 | ||||
估价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0.5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对该标的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面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设置妨碍水面行洪的物体和建筑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不得向水面倾倒、堆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渣土等废弃物污染水体或破坏生态环境;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等活动。在周围明显处须安放警示牌,禁止踏冰或到塘坝洗澡;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养殖(禁止投料、网箱养殖),未经转让方批准不得投放外来物种;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等方式处置该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在收到转让方收回该标的租赁权通知后,15日内将该标的无条件的退回给转让方;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1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6年11月2日17:00前交至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五莲县街头镇代吉子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帐号:2630042814205000011744 ;开户银行: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头支行)。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电话 | 0633-2956717 | |||||
地址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标的图片
- 尚未添加图集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