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24亩栗子园15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43| 项目标题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24亩栗子园15年期经营权 | ||
| 所属乡镇 | 于里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土地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WXZCQ26399 |
| 当前价格 | 7.2万元 | 保证金 | 0.3万元 |
| 开始日期 | 2026/10/26 9:00:00 | 截止日期 | 2026/11/3 17:00:00 (8天0时13分41秒)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6399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24亩栗子园15年期经营权 | 7.2万元 | 7.2万元 | 2026年10月26日至 2026年11月3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
住 址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24亩栗子园15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路 | ||||||
西至:路 | ||||||||
南至:路 | ||||||||
北至: 苑广平 | ||||||||
坐 落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林地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拟转出面积约为24亩,拟转出期限为3年。已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确认,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24亩栗子园15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于里镇苑家庄村经村理事会议、党员大会和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 | ||||||
估价日期 | 2026年10月10 日 | |||||||
估价结果 (万元) | 7.2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7.2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 1.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不能给当地造成 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3.受让方须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金额(元) | 300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6年11月3日交至苑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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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由于里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于里镇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5412007 | ||||||
地址 | 五莲县于里镇便民服务大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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